近日,知名演员王劲松发文称,自己的形象被AI盗用生成视频。“太可怕了,视频、声音、口型完全看不出来真假。微信视频号,就这么盗用,把我AI了。”记者调查发现,演员形象被盗用生成视频在社交平台发布的现象并非个案。连日来,互联网平台上还出现很多利用AI技术生成周星驰电影片段,还有很多以周星驰影视作品为蓝本利用AI技术生成的视频。此外,还有很多以电视剧《三国演义》《水浒传》为蓝本,利用AI技术生成的视频,这些视频的播放量非常大,传播十分广泛。
律师提醒,AI“爆改”影视剧原作,或利用影视剧视频片段通过AI生成新视频,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形下即构成侵权,属于违法行为。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欢欢
星爷经纪人怒斥:平台不管吗?
实际上,与演员王劲松遭遇类似境遇的还有演员周星驰。近日某短视频平台上AI生成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的视频被大量网友制作发布。2月9日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尤其这两天大量传播)相信创作者应该已经盈利,而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
图片中,周星驰在影视剧中的角色与《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其他明星角色等,经过AI处理后生成了新的短视频。甚至周星驰在《逃学威龙》《唐伯虎点秋香》等经典影视剧中的造型也被“爆改”。这些视频中,AI精准模拟周星驰的神态、语气甚至肢体动作,复刻《喜剧之王》《逃学威龙》等经典影片的名场面,有的还脑洞大开,用AI技术让“星爷”跨界互动、演绎全新剧情。此外平台还有“AI周星驰枪战教程”。
打开该短视频平台,随手一刷就能刷到多条AI生成的周星驰相关视频,热度居高不下。有的则打破原版剧情,用AI技术将周星驰与其他明星、虚拟角色合成同框,一会儿让“星爷”与AI复刻的吴孟达重现经典互动,一会儿让他跳流行舞步、演绎枪战名场面,甚至还有专门的“周星驰AI合影”特效,吸引了上万人使用、转发。在平台输入“周星驰AI生成”等关键词,便可生成以周星驰影视作品为蓝本的一系列新的视频,甚至可以生成周星驰大战李小龙的视频。
武松打虎变“醉酒男子硬闯保护区”
记者注意到,这类对知名影视剧和四大名著的影视剧进行“爆改”,利用AI工具生成新的视频片段的现象在社交平台十分普遍。这些利用AI工具生成的新的视频传播非常广泛,播放量非常大,甚至成了一门生意。
“你不仁,就休怪我不义!”话音刚落,只见孙悟空举起机关枪对着唐僧扫射。伴随着一阵“砰砰砰”的声音,唐僧应声摔下马,而后孙悟空帅气地骑上摩托车离开。画面一转,唐僧缓缓坐起,“这泼猴竟敢开枪打我,幸亏我穿了防弹袈裟……”
这段“西游记鬼畜”短视频中,师徒二人的动作自然流畅,和电视剧《西游记》中的人物口型、语气都十分相似。如果没有看过电视剧《西游记》,这段新生成的视频会被误认为是电视剧片段。只不过,视频右上方有一行小字“内容由AI生成”。
在视频号平台上,另外一个专门对电视剧《水浒传》进行“爆改”的视频号热度也非常高。电视剧《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片段变成了“醉酒男子武某擅闯野生动物保护区造成珍稀野生保护动物不幸死亡”。“据保护区管理部门通报,昨日傍晚,武某在岗下豪饮18碗酒,无视店家多次安全提醒,违规翻越防护栅栏,进入保护区。保护区红外监控画面显示,武某进入禁区后,其身上浓烈酒气可能刺激了野生动物本能防御反应,武某使用制式哨棒进行自卫,在器械损毁后,徒手将保护动物制服。冲突造成该只列入大宋珍稀动物保护名录的成年猛虎不幸死亡。”视频字幕写道。
在视频最后,《水浒传》作者施耐庵还对武松打虎事件进行了点评。“著名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施耐庵指出,野生动物是生态平衡的关键,禁令绝非儿戏,敬畏自然、遵纪守法是底线,莫因一时逞强破坏生态和谐,付出法律代价。”
记者注意到,该条视频转发量达到2万次。该视频号发布的其他“爆改”《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的视频,传播量也较大。
律师:标注“AI合成”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AI复刻电影片段、剪辑改编原版剧情,哪怕未直接用于商业营利,也侵犯了原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违背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联席主席徐嵩表示,利用影视剧视频片段通过AI生成新视频,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涉及商业营利或大规模传播的情形下构成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人享有“改编权”,即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新作品的权利。AI“爆改”影视剧片段虽有新情节,但仍基于原作的人物形象、场景、台词等独创性表达,未经许可的改编,无论是否盈利,均可能构成侵权。
若AI生成内容歪曲、篡改原作精神,则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性。这种低俗化、恶搞式改编,违背原作创作初衷,侵犯了原剧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此外,将AI生成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供公众观看,属于“向不特定人群提供作品”的行为,还侵犯了原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使片段短暂,只要可被识别为原作内容,即构成侵权。
利用演员本人的视频或其影视剧中的形象生成新的视频,还侵犯演员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即使AI生成的视频标注了“AI合成”,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只要公众能通过形象、动作、声音等特征识别出特定人士,就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犯。如果用新生成的视频牟利,更加属于违法行为。
专家呼吁:AI“爆改”不能“怎么离谱怎么来”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AI“爆改”是否侵犯著作权,关键在于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对原作品的实质性相似或歪曲篡改,以及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若创作者通过大量个性化设计(如重新构思情节、重构画面结构、加入原创元素),形成明显区别于原作的新作品,则可能被视为合理二创。若“爆改”内容仅为简单拼接、替换或机械复制,未体现新的独创性表达,则不属于合法改编,而是侵权行为。同时,使用影视剧素材必须获得版权许可,否则属于侵权。
朱巍提醒,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传播行为影响原作品正常使用或损害权利人利益,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如果使用AI生成内容进行商业推广(如广告、带货),更易被认定为侵权。“据我所知,一些AI‘爆改’四大名著的视频传播非常广,播放量非常大,涉及商业利益,所以侵权风险更高。”
朱巍表示,2026年1月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开展对“AI爆改”视频传播乱象的专项治理,明确要求网络视听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把关,清理违规侵权内容。但从近期部分平台发布的对影视剧“爆改”的内容来看,平台的监管仍存在漏洞。他表示,短视频平台要切实履行把关责任,摒弃“流量至上”的导向,不能“怎么离谱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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