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双节” 清风伴假期8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海报制作/杨泳海
节日假期,走亲访友、聚会聚餐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随之上升。广大党员干部在推杯换盏间,可别让酒精麻痹理智,切莫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要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避免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节日假期不是触碰纪法红线的“挡箭牌”。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各类聚会聚餐活动时,务必树牢“开车滴酒不沾”的纪律意识,提前规划好出行方式,选择公共交通、打车或安排代驾等,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严格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党纪国法不容触碰,风清气正贵在坚守。国庆中秋假期即将画上句号,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永远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八小时之外”,都要绷紧廉洁之弦,要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