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应宣)昨日,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发布提醒: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广大市民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不在林地林边燃放烟花爆竹和焚香点烛,不因一时疏忽大意引发山火而触犯法律法规。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广东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