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健康周刊

残疾人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周洁莹

本文字数:702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洁莹 通讯员穗医保宣

  2025年5月18日是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作为我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基本性制度安排,医疗救助政策对于户籍持证残疾人看病就医也有相应的救助规定。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该如何申请医疗救助呢?本期医保小贴士来为大家进行指引。

  一、参保缴费资助

  广州户籍持证残疾人可按如下流程进行申请:直接资助参保,即广州户籍持证残疾人未办理参保手续的,由其户籍所在的街镇办理集中资助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本人不需要办理参保和缴费;参保费用报销,即本市户籍持证残疾人,已自行缴纳当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可在个人实际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36个月内,携带身份证件、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等材料到任一街镇申请个人参保费用零星报销。

  二、医疗费用救助

  根据广州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三或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

  广州市医疗救助服务持续升级优化,早在2011年,就已为救助对象推出就医“记账减免”服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就医结算时无须另行申报,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均可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群众垫资压力。

  因系统结算异常、救助身份读取数据异常、参保地和身份认定地不一致等情形,未享受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记账减免的,可按规定申报医疗救助(手工)零星报销。如遇上以上情况,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在出院时间(或门诊结算时间)的36个月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等材料到任一街镇申请医疗救助(手工)零星报销。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新花城APP
广州日报健康周刊 A11残疾人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周洁莹2025-05-22 2 2025年05月2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