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晓芳 通讯员穗商务宣)3月17日,记者从广州市商务局获悉,第三轮“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即将回归。3月18日(本周二)上午10时准时开抢第一批。
据悉,这次活动将以“多平台”“多面额”“每周领”的亮点亮相。消费券包括“满200元可用50元”“满500元可用100元”“满1000元可用200元”等多款券面额度。
领券平台
在银联云闪付和活动指定银行APP、美团/大众点评APP等平台领取消费券。
使用须知
1.请提前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领券平台APP获取位置信息。广东省内和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报名领取消费券资格,核销用券须定位广州。
2.如消费者有开票需求,需在使用餐饮消费券交易后1个月内向活动商家提出并完成发票的开具,本活动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
3.消费券只可用于餐饮堂食消费,不可用于预付卡、充值卡、代金券等。
4.每个领券周期内,在每个活动平台,每名符合定位要求的消费者可领取每类消费券各一张。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活动时间
第一批:3月18日—24日
第二批:3月25日—31日
第三批;4月1日—7日
第四批:4月8日—14日
每个周期发券时间为首日10:00:00起,票券有效期为当前周期首日10:00:00至当前周期尾日23:59:59,即最晚核销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周期尾日23:59:59。
举例:如果你是第一批3月18日10:00领的券,就要在3月24日的23:59前用掉。如果没用掉,到时间会自动失效,但可以在下一批开始的时候重新开始抢券。
如何抢券?
一、云闪付APP
1.下载并打开最新版云闪付APP
2.打开定位设置
3.点击首页“U惠广东”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
4.在下方“适用门店商户”可查看商家列表
二、美团/大众点评APP
1.下载并打开最新版美团/大众点评APP
2.打开定位设置
3.在首页搜索栏搜索“广州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
4.在下方“用券专区”可查看商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