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SA9版:中山新闻

中山已设立5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

姜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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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姜永涛)记者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1999年该市博士后工作起步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5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近期,该局公布《中山市博士后工作绩效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优化评审工作流程,删除了单位自评环节。该办法将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中山博士后工作自1999年起步,博士后工作平台规模稳步增长,博士后科研人员数量持续增加,管理服务对象队伍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5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其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1家。累计引进324名博士后,出站244人,在站80人。

  根据《办法》,获批设立不足3个月的博士后工作平台,以及在站(基地)时间不足6个月的博士后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绩效评估。同时,博士后工作平台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新获批的博士后工作平台,所在单位应在获批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

  《办法》要求,博士后工作平台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确定高水平的博士后研究课题,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博士后人员招收计划。新设博士后工作平台应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人员,并保持1名以上博士后在站(基地)工作。博士后工作平台所在单位应与博士后人员在自愿原则下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课题要求、工作目标等事项。

  博士后工作平台所在单位应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工作场所、缴纳社会保险费,协助落户中山、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为博士后人员提供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含各级政府发放的博士后补贴)须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

  对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博士后工作平台和博士后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博士后工作平台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给予博士后人员一次性奖励金1000元。优先推荐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工作平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通报,停发下一年度项目研发经费并督促其限期整改。连续2年评估不合格、连续3年没有招收博士后的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博士后工作平台资格。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员,予以通报并做退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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