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近日,佛山市发布了2024年第1号田长令——《关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令》(以下简称“田长令”)。记者了解到,2024年2月,经佛山市委、市政府同意,《佛山市田长制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全面建立市、区、镇、村和村小组“4+1”田长组织、责任、制度体系、信息系统和“5+N”工作机制。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全市耕地总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优化,推深做实“田长制”。
田长令明确,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全市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禽畜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禁违法违规占用一般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油菜)、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格用地审批,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切实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
同时,田长令指出,要突出耕地集中连片整治。以耕地总量不减少为底线,充分考虑解决耕地破碎化布局、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等实际需求,压实年度耕地恢复任务。以万亩方、千亩方、百亩方耕地集中整治区为空间引领,将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等作为补充耕地来源,大力推进耕地集中区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改革完善的实施意见,引导逐步形成“良田集中连片”的空间分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