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SA9版:佛山新闻

南海拟出台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黄健源

本文字数:40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发布了《佛山市南海区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经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准认定的区农业龙头企业,可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申报条件显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应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种业、批发以及农业生产服务等涉农产业为主业,涉农业务收入(或交易额)占总收入(或总交易额)的51%以上;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效益,具有较强的带动农户能力、市场竞争力,在南海区内带动的农户达到一定的数量;农产品生产企业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企业,要使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记者了解到,按照企业的主营业务特性,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划分农产品生产、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子商务、其他涉农企业等类型。经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准认定的区农业龙头企业,可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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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佛山新闻 FSA9南海拟出台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黄健源2024-11-14 2 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