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岚)昨日,《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同日《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修订内容正式发布。与2018年印发的原《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相比,新修订的《设置标准》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增加民办培训机构的分类、强化培训机构的安全要求等10个方面。记者了解到,《设置标准》适用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市场主体在获得办学资质以后自主地开展培训活动,通过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源配置优势来满足不同地区的培训需求,《设置标准》不再制定特别措施来区分不同地区的培训需求。
学员(用户)向培训机构购买课程属于民事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为例,关于如何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的问题,新修订的《设置标准》向公众发出提醒,选择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注意防范风险,做到“三必须”“三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