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要闻

《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草案)》审议通过

每年10月第三周为健康教育周

贾政、方晴

本文字数:503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方晴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加强本市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居民健康水平,11月1日,16届84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草案)》(简称《草案》)。

  《草案》是全国首部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地方立法,对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草案》,政府部门要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明确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并将每年10月第三周定为广州市健康教育周。

  《草案》提出建立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包括健康科普资源库、健康科普专家库及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其中,健康科普资源库,将为居民提供优质健康科普资源服务。根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将支持健康科普资源库从业人员创作健康科普作品,并将优质健康科普作品在健康科普资源库进行共享。

  健康科普专家库,将为健康科普政策制定、健康科普信息开发和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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