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沙区黄阁镇新海村周边市政道路项目建设,新海村新海北街31号位于征收范围内。该房屋没有权属证明、报建手续,也不属于村民宅基地房屋,目前无人居住。为完成补偿工作,我单位委托评估公司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建(构)筑物、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估价结果为78368.02元。由于无法确认补偿权益人,请相关人员持权益证明资料于2024年10月25日前至我单位反映情况。
特此公告。
单位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直1巷8栋首层
联系电话:84970030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