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刘硕
嘉宾:宋广玉(南京日报评论员)
刘硕: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上升,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车难成为城市治理中的一大痛点。在这方面,您觉得广州表现如何?
宋广玉:当前,电动车停放及充电难问题越来越凸显,尤其表现在基础设施配套先天不足的老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引发的事故在各地均有发生。改革开放以来,广州一直开风气之先,在这些难啃的“硬骨头”上总结了不少治理经验。在我看来,其中最重要的经验之一,是将电动自行车管理明确为小区物业管理方的重要职责。有责就要尽责,尽责必须作为。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物业管理公司与辖区企业、小区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等各方合力,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新建、改建工作。与此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秉持“一点一策”理念,携手社区楼栋长、居民代表及商铺代表,共同参与充电桩建设选址,积极探索小区周边可利用空间。这些做法在纾解周边居民的停车之困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人民是城市建设的主体,也是城市建设成果的共享者。除了明确物业管理公司职责,广州的另一个有效做法就是汇集居民智慧。近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无论是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新建、改建,还是选址和筹集资金,广州都立足居民需求、注重汇聚居民智慧、发挥居民力量。毕竟,电动车停放充电之难,居民的“体感”最深,也最有“破题”的愿望。明职责集民智,一方面,调动了物业管理公司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居民的参与度,鼓励更多人加入到建言献策的队伍中,为构建幸福生活出一份力。
刘硕:小切口折射大民生。透过电动自行车治理,能看到各地在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方面的积极探索,对此您怎么看?
宋广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难这件事上,各地都在探索。比如我所在的南京,就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保障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充(换)电需求和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汲取过往的经验教训,南京还推出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规定,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则提出,对电动自行车采取“总量控制”“信用管理”“记分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以立法的方式,尽可能减少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规违法交通行为,进而减少交通事故。针对外卖车辆速度过快容易引发事故问题,广州也率先出台规定对外卖车辆进行限速。可见,广州在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也走在前列,许多经验值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