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通讯员潮宣)昨日记者从潮州市获悉,《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下称“条例”)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广东省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新出台的条例共32条,内容根据潮州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分别从监督管理、保护名录、生态修复、惠益共享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立法。
条例突出本地特色,专门对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规定,如要对中华穿山甲、韩江鼋、花鳗、中华鬣羚、潮州莸、潮州越橘等一批特有珍稀野生动植物实施重点保护;要构建野生动物生态廊道,保障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连通性;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韩江流域、黄冈河流域、凤凰山、桑浦山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生态系统。
条例坚持保护与利用协调兼顾的原则,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百千万工程”的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特有经济作物、农作物、林木等乡土优良品种及其种质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