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身份证·知多D
●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
●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
●在互联网服务中需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可以使用网号、网证依法进行登记、核验。
●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薇薇 邓莉 文静)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将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公众在互联网服务中依法需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时,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进行非明文登记、核验,无须向互联网平台等提供明文个人身份信息。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的“最小化提供原则”等,能进一步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统一“网络身份证”体现“最小化提供原则”
据悉,《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使用“网号”“网证”进行网络身份认证的方式。其中“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支持用户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并作为其履行用户真实身份核验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义务的一种方式”这一条引发业界关注。记者关注到,《征求意见稿》提到,对自愿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或者用户同意外,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这样就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平台以落实“实名制”为由超范围采集、留存公民个人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身份核验结果信息的“最小化提供原则”,比如对依法需要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但无须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对于依法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经用户单独同意,公共服务平台应按照“最小化原则”向互联网平台提供必要、相关的明文信息,这些也都有了详细的指引。
大幅减少信息泄露风险 有利打击电信诈骗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介绍,由于目前普遍采用的是间接实名、即通过手机号码实现实名的方式,但手机号码认证的方式带来了很多问题,包括电信诈骗、网络暴力等。国家推出了统一认证的机构、统一的信息存储平台,俗称eID的“网号”“网证”制度,也可以理解成每个人在互联网上也有身份证。“在统一的‘网证’制度下,单个平台无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能大幅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在统一的身份认证制度下,对于电信诈骗者可以全网封禁其网证,杜绝其更换平台、手机号复活的机会,有利于打击电信诈骗。”朱巍说。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新智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曹长林对本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降低了信息被滥用和泄露的风险,增强了公民在网络活动中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也规范了平台对用户身份信息的获取和使用,促使平台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服务质量提升和创新上,而非过度采集用户信息来竞争。有助于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有效管理,提高监管效率,维护网络秩序和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