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纪
党纪学习教育微课堂①
开栏语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即日起,广州日报社联合广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推出“以案释纪·党纪学习教育微课堂”栏目,运用鲜活案例释义解读条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穗纪宣
“我巡查中发现了乱堆填土行为,现场制止了,也上报执法处和分管局领导了,我就觉得自己已经尽责了,后来查处非法采砂问题时,就想着等上级指示,靠街道自觉,主动督促少了,没想到让违法人员钻了空子……”谈到自己不正确履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州市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管理所所长黎某后悔不已。
2020年10月,广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采砂变卖,并回填大量垃圾,矿产资源损失巨大,挖沙所涉“水坑”地块和“隔砂布”地块的土壤种植条件遭受严重破坏。
“根据工作要求,每个巡查周期(10个工作日)都要对管辖区域全覆盖巡查,为什么没有落实?”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问道。
“当地车辆不能通行,要徒步才能进去,巡查图省事,就没去。”黎某试图解释。
非法采砂行为引发了群众的不满和举报,该所核查后,对该公司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简单“一发了之”,并没有严格落实工作制度中“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应加大巡查频率”的要求,导致该地块的非法采砂持续较长时间未得到有效制止。
“作为所长,你负有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监测,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等工作职责,你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呢?”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追问。
“主要是通过微信群或者粤政易群上报的巡查记录进行检查和督促,但不能完全确定是否真正落实。”黎某如实回答。
作为领导干部,遇到问题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怠于履行职责,以至于给党、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是不正确履职的典型表现。黎某对所辖地区发生非法采砂及回填垃圾,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提醒,实际工作中,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引发失误甚至重大事故屡见不鲜。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职责的坚守,始终牢记制度执行不容打折扣,监督监管不可缺位。
廉洁羊纪法课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9条明确了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小贴士
“主管的工作”,主要指有明确分工或党组织交办由其负责、管辖的工作。与2018年条例规定相比,此次修订将“直接主管的工作”中“直接”二字作了删除,适应了领导班子分工的实际情况,同时解决了以往一些领导干部在是否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上就其不是直接分管、不符合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条件提出异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