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经济

自动驾驶车已来 专属车险尚在路上

自动驾驶网约车已在国内多个城市试点,如发生事故责任认定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文静 张露 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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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策划

  连日来,无人驾驶网约车话题热度持续升温。在多个城市“尝鲜”后,无人驾驶网约车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近日,武汉一台无人驾驶网约车在马路上与行人发生碰撞引发众多讨论,无人驾驶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界定?无人驾驶车辆“违章”后,谁承担赔偿责任?若构成犯罪,谁承担刑事责任?发生事故后,车辆上乘客等受害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文、表/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静 张露 邓莉

  律师说

  发生事故可根据现行交通等法规进行基础判断

  作为新事物的自动(无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权如何厘清?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梁宇麒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无人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可以从责任划分、承担的主体,以及事后相关追偿进行分析。

  首先是责任划分依据。自动驾驶汽车在无人驾驶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认定划分,仍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进行基础判断,与传统的交通事故判断依据和处理方法没有太大差别。“责任的划分不会因为事故一方是无人驾驶而改变依据和标准。”他进一步解释。

  其次,责任承担主体。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在无人驾驶期间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多地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地。从目前现行各地区规则以及已经发布的规则来看,一般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依法向自动驾驶系统开发者、汽车制造者、设备提供者等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

  第三,关于责任追偿。发生事故后,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无过错情况下如何追偿,在现行法律中暂无明确规定。建议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商与车辆生产厂商在合同中对于事故责任的分担进行明确约定。

  条例说

  车内无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担责

  无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如何定责,其实,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不过有地方性法规可参考。最新发布的《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七条“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第二十八条“事故现场处置”、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责任”均对备受关注的自动驾驶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理进行的规范提到: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认定。车内有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车内无驾驶人的,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功能未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现行规定承担责任。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属于自动驾驶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后,可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等进行追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查阅目前已有的地方条例来看,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未有专门列出无人驾驶网约车的安全员所承担的责任。梁宇麒律师亦认为,在无人驾驶的车辆行驶过程中,安全员的作用不等同于驾驶人,因此,两者承担的责任也不一致。发生事故时,以目前的法律法规,难以直接追责安全员,如果安全员没有处理事故的相关授权,也无权代表相应责任人处理事故事宜。

  据2022年8月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

  至于人人关心的对于事故责任人如何执法问题,目前可供参考的有北京和武汉的说法。《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认定。武汉市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萝卜快跑目前还处于试运营阶段,上牌是根据相关规定用的临时牌照。发生违章情况的话,若该车辆有配备安全员,则对安全员进行处罚;如果没有安全员,将处罚车辆所有人。发生事故就按照现行的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定责。

  案例说

  若乘客是受害人 可向平台主张权利要求赔偿

  与自动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受害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梁宇麒律师表示,关于无人驾驶车辆责任承担以及受害者如何索偿,要分情况而定:第一,如果受害人是乘客,基于乘客与网约车平台有合同关系,乘客可以向网约车平台主张权利,要求赔偿。另外,如无人驾驶车辆被判需承担责任,无人驾驶车辆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故乘客亦可向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以及其他各方责任人主张权利,要求赔偿。第二,如果受害人非乘客,与网约车平台没有合同关系,且若网约车平台不是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的,该受害人难以向网约车平台主张权利。建议向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以及其他各方责任人主张权利,要求赔偿。至于赔偿金额,他进一步解释,“据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无人驾驶不是影响赔偿金额的因素。”

  有汽车领域专家则主张“人车同权”,即应该赋予合法上路的无人驾驶汽车与人类驾驶员相同的路权。当“人车同权”原则下判定无人驾驶汽车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时,如何依法追究制造商、运营商的刑事责任,成为当前法律与汽车界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一领域的法律空白亟待填补,才能确保无人驾驶汽车在法律框架内的安全、合规运营。

  业内建议

  针对运营安全

  与政府部门建立协作模式

  小马智行副总裁、Robotaxi自动驾驶出行业务负责人张宁介绍,目前在国内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管理体系下,多个主管部门相互协作通过“先试先行”的方式一直在创新健全相关管理办法和机制,其中也包含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相关规定。据悉,在各地无人驾驶落地运营过程中,企业与政府部门已经建立起协作模式。如在监管方面,广州率先搭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实时监管平台”,实现了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电子围栏、基础数据及测试道路管理、风险预警及事故溯源等功能。

  此外,小马智行方面,与保险公司共同设计了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的专用保险,同时也和政府机构(公安、交通、消防、急救等单位)、业主单位、监管单位共同建立了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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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经济 A9自动驾驶车已来 专属车险尚在路上 文静 张露 邓莉2024-07-15 2 2024年07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