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过渡期内交警部门将开展教育劝导
新增措施:
1.外地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
2.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昨日起,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正式实施。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本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管控范围与“开四停四”管控范围保持一致,未有调整。7月1日至15日为执法过渡期。
昨日早上7时30分至8时30分许,记者沿路发现,广州大道南、洛浦路双向车道交通顺畅,车流中外地号牌车辆零星可见。在广州大道南与洛浦路相接处,广州交警对驶入限行区域的数辆非粤A号牌小客车进行教育劝导。
“我不太清楚新措施,下次会根据限行时间来调整出行时间。”一辆粤K小客车司机坦言,他的上班时间相对比较弹性,“10时前到就行,以后正式执法了,我在限行点位外等一会儿,过了9时再进来。”在他看来,“高峰限行”比“开四停四”友好,周末休闲用车不愁了,可以说走就走。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以及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不受“高峰限行”限制。
“临时出行可提前申请,也可出行后申请。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设施大队许警官介绍,临时出行申请成功后可以取消,申请人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高峰通行预约小程序选择取消申请,取消成功后,可以再次进行申请。需要注意,已预约但未出行的需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
“为期15天的执法过渡期内,如果遇到非粤A籍的小客车违反限行规定,我们都是以教育为主,告知其本人也希望他告诉身边亲友注意遵守这一管理措施。”许警官说,7月16日起,广州交警将正式对违反《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实施首日拥堵程度有所缓解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梦谦摄影报道)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正式实施后,早高峰交通情况如何?昨日7时45分起,广州中心区交通指数比上周同期降低,拥堵级别降低一个等级。
广州交通行讯通显示,7时45分,广州市中心区交通指数为3.7,拥堵级别为基本畅通,上周同期指数5.8,为“轻度拥堵”。8时15分广州市中心区交通指数为6.3,拥堵级别为中度拥堵,而上周同期指数为8.1,拥堵级别为严重拥堵。随后交通指数开始下降,8时30分,交通指数下降为5.1,拥堵级别为轻度拥堵;上周同期指数7.7,为中度拥堵。今日交通指数最高峰出现在8时15分,早高峰期间未至严重拥堵级别。
从区域来看,天河区交通指数上周同期最高峰出现在8时15分,为8.6,拥堵级别为严重拥堵;7月1日8时15分交通指数为7.1,中度拥堵。越秀区交通指数上周同期最高峰同样在8时15分,为8.8,拥堵级别为严重拥堵;今日指数为7.9,中度拥堵。值得关注的是,7月1日天河区交通指数最高峰出现后移,出现在8时45分,交通指数为7.9,拥堵级别为中度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