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佣金新规主要内容:
●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
●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合规内控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在佣金支付方面相关禁止性行为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
●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楚涵)7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下称“佣金新规”)正式实施生效。
记者了解到,7月1日实施的佣金新规中,备受关注的是佣金费率方面。根据佣金新规,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的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万分之2.62;其他类型则不得超过万分之5.24的标准执行。目前,多家公募基金公司与券商重新签订新费率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交易成本降低 一年让利“基民”逾60亿元
据悉,与投资者日常熟知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等“显性费用”不同,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属于“隐形费率”,即基金经理交易股票时付给券商的佣金费率。有公募基金业内人士表示,本次降佣后,交易成本的减少将让利给“基民”。中金非银及金融科技团队测算称,预计交易佣金费率将下降40%,对应年化让利投资者逾60亿元。
除佣金费率外,佣金新规将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下调至15%,从而进一步强化分配行为监管,切实防范利益输送。Wind数据显示,基金公司向单家券商支付佣金比例超过15%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券商控股公募基金公司。中信建投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赵然分析,券商系公募给大股东的佣金支付比例高于15%的情况普遍存在,按照不允许存量产品转换为券结模式的要求,这些比例均将有所下调,对于其他券商研究所或将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