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要闻

广州成立工作专班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卢梦谦

本文字数:1082

  市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路行驶、乱停乱放、集中充电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规利用三轮车运输换电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梦谦)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82号提案(《关于完善地铁站周边共享单车及电动车存放管理措施的提案》)。

  关于强化总量控制的建议,答复提到,根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穗府令第174号)相关规定,广州市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实施总量控制,并由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2022年分别通过招投标方式在中心六区投放了共40万辆共享单车运营配额(其中,2022年中心六区投放的40万辆运营配额中,有10万辆属于附条件的机动配额,暂未生效)。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会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对经营企业的车辆总量、均衡分布、现场秩序管理、车辆数据接入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企业的运营配额进行动态调整。

  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答复表示,广州市政府已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本市实际情况,明确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原则意见,并由市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路行驶、乱停乱放、集中充电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规利用三轮车运输换电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

  关于合理规划严管区域和停车区域的建议,答复提出,目前,部分热点地铁站点周边的非机动车停放资源供需失衡矛盾较为突出,早晚高峰时段的乱停放现象仍普遍存在。针对此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区建立便捷高效的沟通联络和协调机制,对地铁站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人行道被占用等现象分类及时协调处理;并且,督促各区因地制宜划设非机动车禁停区,建立常态化巡查纠正机制;此外,加大各区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五类车等整治力度,利用“一支队伍”执法机制坚决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区和三家共享单车经营企业,持续加强地铁站点周边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的现场秩序管理。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广州市已建立了综合网格员机制,综合网格员主要发挥网格巡防员、社情信息员、民生服务员、矛盾调解员、政策宣传员、应急支援员的作用(不替代有关行政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将更好统筹发挥综合网格员机制作用,助力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现场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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