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SA9版:佛山新闻

《佛山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4年版)》印发

发现动物染疫应立即报告

黄健源

本文字数:1036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了监测预警、疫情报告、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内容和开展先期处置等工作要求。同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对其进行了分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据了解,近年来,佛山市重大动物疫病总体平稳,但也面临新形势新变化,防控形势较为复杂严峻。《预案》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与职责,包括成立市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各区指挥机构、市区专家组等内容。根据《预案》,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及队伍建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科学制定并实施监测方案,保证监测质量。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疫情监测情况,按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作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预案》明确,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区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迅速开展现场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在地的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或者指挥机构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行封锁。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要求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APP
广州日报佛山新闻 FSA9发现动物染疫应立即报告 黄健源2024-06-18 2 2024年06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