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要闻

广铁中院发布2023年度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警情通报证据不足,撤销!

章程

本文字数:1215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广铁法宣)警方在村里两个出租屋管理群发布一则警情通报,通报称一男子因被噪声影响多次报警,去找别人理论,而后出现打架致人受伤等情况,还多次拖欠租住地房租,请各房东注意该人员动态和该人员的入住及登记情况。该男子不服警方通报,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确认该警情通报违法,并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终审法院认定涉案警情通报因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6月12日,广铁中院发布2023年度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据悉,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准确界定虚假材料、督促行政机关保障城中村改造中村民知情权,以及支持行政机关惩治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失职行为、惩治欺骗消费者行为等多个方面。

  被诉警情通报一定范围内致当事人名誉受损

  2022年7月4日,广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某派出所民警在某村出租屋管理群1、2(群1有500人、群2有445人)分别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具体内容为:“警情通报:各位房东大家好,现向大家通报某村治安警情情况,请各位注意!庄某毫,男,广东××地方人,该人员从去年起,多次在某村辖区(某村北街,某某街等地)报警,其报警称被楼上或周边的噪声影响,去找别人理论,而后发生打架,打架致人受伤等情况出现,多次拖欠租住地房租(不交租金,还要求房东赔偿租金等情况),该人员不听任何人的劝说(已联系过其亲属来劝,没有任何效果),请各房东注意该人员动态和该人员的入住及登记情况。”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未有在案证据证明庄某毫存在被诉警情通报中的情形,通报中“多次拖欠租住地房租(不交租金,还要求房东赔偿租金等情况)”“不听任何人的劝说”等亦不属于行政执法信息,被诉警情通报缺乏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同时,被诉警情通报的形式不符合规定,有违执法公开的合法有序原则。

  据此判决确认被诉警情通报违法,驳回庄某毫的其他诉讼请求。庄某毫不服,提出上诉。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认为,被诉警情通报虽然没有直接载明庄某毫的姓名,但从该警情通报中对于“庄某毫”身份信息及行为的描述,足以使微信群成员具体关联到庄某毫,发布警情通报的目的也正是提醒微信群成员关注庄某毫的动态,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对庄某毫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该警情通报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该派出所在诉讼中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警情通报中的内容,违反了依法、客观、真实的原则,并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导致庄某毫的名誉受损,该警情通报因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当予以撤销。据此判决撤销被诉警情通报,驳回庄某毫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警情通报应遵循依法、客观、真实原则

  经办法官指出,公安机关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警情通报,但发布警情通报应遵循依法、客观、真实的原则。

  在具体个案中,可能涉及行政对象的特定性、其他公众是否可以据此关联到特定个人以及行政行为是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设新的权利义务,以判断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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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9警情通报证据不足,撤销! 章程2024-06-14 2 2024年06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