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武威 通讯员穗科宣)近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深化科研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模式,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支配权,切实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相比前期的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进一步压实了“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实行“法人负责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健全单位内控制度,认真审核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对经费决算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情况,披露经费开支细节,强化单位内部监督。
“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消了传统的预算编制要求,允许科研人员在项目经费总预算额度内,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经费支出,同时明确列出了禁止行为的“负面清单”,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本轮《方案》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纳入“包干制”的项目范围,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研究类等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一般项目,均可实行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