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钧圣摄影报道)记者4月17日获悉,广州市天河区正式出台《天河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天河区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未来,天河区公共文化设施将有望进一步“焕新彩”“提效能”,市民在家门口便能享受到更为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指导意见》是广州市第一个区级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指导意见。据了解,在制定《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天河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共建”的原则,兼顾好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属性和群众需求,突出政府的主责主业,同时对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分类,“成熟一个、推动一个”,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可持续性运营模式,并通过限定承接主体的资质条件、绩效评价等方式,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防止“一刀切”“一放了之”。
据悉,早在《指导意见》出台前,天河区就在综合参照其他城区做法的基础上,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推出了天河湿地文化角、猎德清和里等一批亮点特色突出的新型文化空间。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源自一段时间的坚实积累与实践探索,注重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
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总结了以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天河湿地文化角为代表的各类创新试点的成功经验。天河湿地文化角融合了天河区图书馆天河科技园分馆和与亨美术馆,秉持“创新、环保、多元”的理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该空间坐落于天河湿地公园,露天场地有草坪绿荫、湖畔长廊、观景平台等,室内场地有方馆、圆馆和几处小建筑,为民众提供艺术展览、图书阅读、美学体验、艺术表演等一站式文化服务。
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在坚持公益的前提下,承接主体可开展延伸类公共文化服务收费项目,保障承接主体可持续发展。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大剧场采取合作共建的方式,通过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引入社会专业力量运营,在保障供给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遵循“补偿合理运营成本”的原则,以收费形式开展延伸类公共文化服务,推动项目可持续性运营,确保大剧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只升不降。
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该《指导意见》发挥“增加供给、激发活力、提升品质、降本增效”的作用,为天河区文化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更好地让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让更多懂文化、热爱文化事业的专业人士进入公共文化事业,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