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要闻

原始股东老去,股权如何继承?

广州荔湾开展集体股权管理改革新探索

吴多

本文字数:2939

随着原始股东年纪变大,荔湾不少经济联社的发展受到老龄化的掣肘。

  每到年底,广州城中村的年终分红总会成为热议话题。但大家不知道的是,在很多城中村,仅原始股东享有年终分红。

  20世纪末、21世纪初,广州先后在农村推进了两项重大改革,第一项是农村股份经济合作改革,产生了经济联社等集体经济管理模式,确定了社员及股东的身份条件及权益,第二项是“村改居”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成建制地撤销村委会和农村户口,将农民转为城市居民,联社成为自我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经济主体。结合历史演变,广州中心城区诸多经济联社出现了社员股东、社员非股东、非社员股东的身份和权益的区别。只有原始配置有股份的股东才能获得年终分红,仅有部分股东享有联社重大事项决策投票权及对领导班子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这就是所谓的“股权固化”。

  30多年过去,不少原始股东年纪变大,甚至去世。近年来,在广州荔湾,因为“股权固化”,不少经济联社出现了社员及领导班子老龄化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可持续发展。为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2022年以来,荔湾区以花地经济联社为试点,开启了股权管理改革的新探索——股权继承。改革后,去世股东的权益从单纯的“经济利益”继承,转变为包括“政治权利”在内的股权继承,对吸纳年轻血液、激活联社活力、带动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吴多  图/受访者提供

  花地经济联社:出现不足“2/3”隐忧,率先“摸石头过河”

  要想理解花地经济联社改革的迫切,就不得不回溯至30多年前。

  1991年,花地村决定清理核算集体资产,成立花地股份经济联社,于1991年年底实施股权(份)固化,明确在这一时间节点前户籍在册的村民为社员,年满16岁的社员为股东,形成了1368名“原始股东”,这在荔湾区、广州市,乃至整个珠三角地区推行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走在前列。2002年11月30日,花地村按照市、区相关要求撤村,原村委会的“三资”管理、运营和集体内部治理等经济工作由花地经济联社承担,社员由农民转为居民,由居委会进行社会管理服务,一直延续至今。

  “原始股东有1368名,到2019年,在世的只剩下900多名,平均年龄60岁,最年轻的原始股东都超过45岁了。”花地经济联社党总支书记邓先生说。联社深深认识到股东老龄化的隐忧:一是随着年龄较大的原始股东逐渐去世,召开股东大会要求达到的三分之二有效人数(912名)即将难以实现,股东代表人选范围逐年缩小,经济联社重大事项面临缺乏法定条件无法进行民主决策决定;二是年龄最小的原始股东已超过45岁,导致经济联社领导班子的年龄偏大,没有可培养的年轻后备干部,同时领导班子思维相对缺乏活力,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错位;三是经济联社股权管理没有上位法指导,想破解困境难度较大。“不培养后备队伍,不着眼未来,联社就没有好的发展!”邓先生说。

  不少经济联社面临花地经济联社类似的问题。为解决这一普遍问题,近两年,荔湾区在集体股权管理改革方面展开探索,试点开展股权继承,即在尊重“股权固化”的历史基础上,通过修订股份制章程,以集体最高权力文件的形式,综合考虑股东权益,参考物权继承的做法,对集体股东“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进行辩证处置,将选举与被选举等“政治权利”明确由原始股东的某一后人继承,将股份分红和福利分配等“经济利益”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多人继承,从而实现了扩大集体经济发展受益群体,又能保证联社的股东总人数相对不减,为联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据悉,联社成员基本权利包括“五权”: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股份分红权、福利分配权、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权、选举及被选举权。股份分红权、福利分配权属于“经济利益”,其中股份分红权只配给股东;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权、选举及被选举权是“政治权利”,具体分配给谁,联社各有不同。

  原始股东数减少尤为明显的花地经济联社成为率先“摸石头过河的人”。

  在此基础上,2022年起,花地经济联社推行集体股权继承改革。经过广泛征询意见,最终确定一名过世股东的权益只能由一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取得,确保股东总人数始终不超过1368名,继承人依据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或生效法律文书、相关法律规定确定。除不享有医疗福利待遇和劳动农龄补贴,继受股东既继承原始股东分红的“经济利益”,也继承参与联社日常管理的“政治权利”。

  家族内部的继承纷争成为这项改革推进中的最大难题。“涉及经济利益,一些股东家族内部就出现了纷争,如果股东家族无法选出一个继受人,我们把三年的分红保留,待确定人选后补发,如果还推选不出来(继受人),股东权益取消。”邓先生告诉记者,程序上,他们要认定一份明确继受人的公证书才对股权继承予以办理。截至目前,花地经济联社已办理30例股权继承,继受人基本为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茶滘经济联社:将继受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分离

  茶滘经济联社紧随花地之后,在今年开启了股权继承改革。

  茶滘经济联社党总支副书记李女士介绍,茶滘也面临社员严峻的老龄化问题,1991年固化下来的1459名原始股东, 现只剩1080余名,60岁以上社员有600多人,最年轻的社员也已50岁,平均年龄约65岁。

  茶滘经济联社的改革同样是保证原始股东人数基本不变、 给予三年的继受人推选期,但与花地最大的区别是:继受人可每年进行变更,可继承过世原始股东的“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则由家族内决定是否也由继受人继承。

  不一定捆绑分红,将决定权交由家族内部,同时可进行变更,这种灵活性让这项工作在茶滘较快推进。一个多月来,茶滘已办理98例股权继承,还有40例已预约办理时间。在联社从事管理工作的梁智球工作表现突出,最近,股权继承的做法让他成为股东,有了参与联社事务的“政治权利”,他说,工作劲头更足了。

  “我们补充了一批30多岁的继受股东参与联社管理,到明年年底股东代表换届时,年轻人也有机会被推选为代表。”李女士认为,以前,年纪较长的社员对联社事务多没有具体的看法,一些仅凭道听途说或存在从众心理,很难提出好的建议;现在,新生力量不断增加,他们普遍学历较高、素质较佳,也较受家族认可,对联社物业的招商招租及管理更有利。同时让有能力的年轻人享受到权益,他们的积极性也会更高。

  荔湾区:尽量尊重历史,兼顾稳定与发展

  荔湾区农业农村局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科负责人介绍,荔湾辖区有21个集体经济联社,在册社员非股东48241名、社员股东53181名,涉及集体土地类资源1.63万亩、集体物业类资产681.6万平方米,集体总资产超过175亿元。在推进股权继承的工作中,“尊重历史沿革”和“一联社一策”是基本原则遵循,同时结合联社原始股东数减少的程度、股东代表换届选举、联社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城中村改造的进程等诸多因素,审慎开展。

  “经济联社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它不是行政部门,也不是居委会,不像企业,也不像国资单位。国家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法还在起草,目前只是在宪法、民法典中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管理和特别法人的地位。没有上位法支撑的股权继承探索是开创性的,也尽量尊重历史,兼顾稳定和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推动经济联社‘换血’,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补短板、谋长远,这也是我们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理解和答卷。”荔湾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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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15原始股东老去,股权如何继承? 吴多2024-04-09 2 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