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名润 通讯员何海萍)为消除交通隐患,压降交通事故,震慑交通违法,保障市民出行平安有序,今年以来,顺德交警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失去驾驶资格人员”(以下简称:“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共查处“失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72起。
“‘失驾’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失驾’人员漠视交通法规,常常心存侥幸,不顾出行安全,发生事故概率相对较高。”顺德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驾驶证过期或被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由于“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当“失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多会选择逃逸,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
据统计,行动以来,顺德交警部门共查“失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72起,驾驶员被分别依法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和罚款,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