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伍仞 通讯员穗卫健宣)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4月22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举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规定举报下列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奖励:
(一)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中介服务机构,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0元;
(二)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检测机构,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00元;
(三)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验室,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00元;
(四)举报非法利用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怀孕的妇女居住窝点,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一次查获3人及以上、不满10人的,每宗奖励500元,一次查获10人以上的,每宗奖励1000元;
(五)举报非法经营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00元;
(六)举报非医疗机构实施采血、促排卵、B超检查等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诊疗活动,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00元;
(七)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卵)等活动的个人,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0元;
(八)举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入院生产或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元。
举报同时涉及两种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热线、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受理。
哪些举报线索可奖励?
《办法》设置了8种情形,举报8种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具体情况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举报同时涉及两种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
可通过哪些方式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等规定,举报人需要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职能部门举报。
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热线、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本办法第四条所列举的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人需实名举报吗?
《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实行实名举报。个人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单位举报的,应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等真实身份证明,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委托联系人的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姓名或者组织的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地址、活动时间等具体线索,并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举报人如何申领奖励?
举报人申请奖励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填写《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申请表》并提交经办部门(具体流程见政策六问六答附件)。
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申请表的,受托人须同时提供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奖励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