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征求《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在现行守则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对部分内容做了调整,如明确了禁止携带的宠物等物品,删除了儿童免费乘车的数量限制,并进一步明确在城市轨道交通区域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的禁止行为。(3月20日《广州日报》)
老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现代社会中,规范守则更是日常“必需品”,渗透在城市运行的组织经络中。除了从无到有的建章立制,从有到优的迭代更新也至关重要。征求意见稿此时亮相,缘于原《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2024年12月25日有效期满。打好提前量、广泛听建议、画好同心圆,实现新旧乘客守则丝滑“交班”,才能让乘客文明乘车、轨道交通有序运营有据可依、更有保障。
但凡规矩,与时俱进方有生命力。正如落后的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脱离实际的规则同样有碍于实践。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亦如此。乘客守则,意在规范乘客行为。规范得如何?执行得怎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则的含金量。为此,必须及时淘汰不合时宜的,适时上新群众急需的,合理优化有“瑕疵”的,以工作的精细化、颗粒度提升规则的实效性、认同度。由此观之,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可谓精心用心。
具体来看,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儿童乘车问题,明确1.3米及以下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免费乘车。这一条款破除原有规定中“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符合条件的儿童乘车”的限制,有益于打造儿童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城市。再看市民反映强烈的携带宠物问题,出于乘客权益和安全秩序考虑,在做出禁止性规定的同时,也为符合条件的导盲犬、扶助犬打开温情的大门。再看禁止行为,条条细则更是回应关切、直戳痛点:比如,“猥亵他人、偷窥或者偷拍他人隐私” “未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擅自拍摄影片、电视剧、广告等” “规避安全检查、不按通道指示进站、向付费区递送未经安全检查物品的行为”等均属禁止“行列”。可以预见,在条款内容的增减修补之间,守则的效度、惠民的温度、文明的刻度将不断攀升。
进一步看,含金量足不足,关键看“含心量”。房子稳不稳,就看地基牢不牢。征求意见就是一项打地基的基础工程,需要广泛发动群众、向市民征集“金点子”、找到“最大公约数”。为此,既要广而告之,吸引更多人关注并参与其中,也要广开“言路”,拓展线上线下意见反馈渠道、精简操作流程,还要科学“吸收”,将众力众智高效转化在守则条款中。如此一来,人人参与、人人遵守、人人受益,乘客守则才能更好护航城市轨道交通,为形塑城市文明、打造文明广州添助力。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