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购买的首套房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10%。那么,佛山市有哪些装配式建筑项目符合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条件?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截至今年2月底,佛山符合条件的商品住宅项目一共70个,分布在全市五区。
根据《办法》,购买首套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和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分别上浮10%,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为130万元。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据了解,佛山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项目增长迅速,数量不断增加,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将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更新,方便市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