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钻莹)近日,由海珠区委依法治区办、海珠区司法局主导的广东省首个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大调解”专业平台——海珠区生态保护纠纷化解中心在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挂牌成立。这是海珠区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品质生态环境,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
该中心由海珠区委依法治区办、海珠区司法局牵头成立,有效整合海珠区人民法院、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海珠区公安分局、海珠区水务局、海珠区湿地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相关街道、广东省动物学会、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协言律师事务所、广东世港律师事务所、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生态保护职能。各单位围绕生态保护纠纷化解中心这一核心平台,各司其职、各施所长、协同合作,实现“1+1>2”的效应。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专业调解平台,海珠区生态保护纠纷化解中心以两个高品质、专业化的工作机构为主要驱动器,即海珠区生态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动植物与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
生态保护纠纷化解工作关键在人。海珠区生态保护纠纷化解中心建立金牌调解队伍和学术研究队伍,以建强两支专业队伍为抓手,培养能够攻坚生态保护疑难杂症的“尖兵”,力争化解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