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要闻

“任性闯限”?将依法处罚!

宣传劝导期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为所欲为”

张丹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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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表示,宣传劝导期内以劝导纠正为主,但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不可以“为所欲为”。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邱伟荣 摄

  交通大整治进行时

  城市在行动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12月15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已正式实施。交警部门设半个月宣传劝导期,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以便预留充足时间让市民朋友熟悉和适应新规。然而,连日来,记者走访东风路、天河东路、黄埔大道、猎德大道等限行路段发现,仍有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听劝导、执意骑行闯禁令。广州交警表示,宣传劝导期内,对不听劝导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12月19日13时30分许至14时30分许,天河东路与黄埔大道西交叉口,电动自行车流量较大。因仍处于配送高峰期,来往车流中不少外卖小哥赶着去周边写字楼送下午茶。

  “你好,该路段限行电动自行车,请绕行或推行,我们将对不听劝导者依法处罚。”该交叉口附近,数名执勤交警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劝导。记者留意到,其中大部分驾驶人能按规行驶。一些外卖小哥下车推行进入黄埔大道西后再绕行至猎德大道。

  但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执勤交警几次劝导后仍骑行在限行路段,更有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与交警玩起“猫鼠游戏”——见到交警时下车推行,走出交警视线范围后迅速骑行上路,甚至逆行。

  在黄埔大道东往西方向的人行道上,市民甘先生因不听劝导被执勤交警依法处罚。“我准备骑车找朋友一起吃饭,路过这个限行路段,交警劝导我‘绕行’或‘推行’,因为我不太了解限行新规,还心存侥幸,没有听从,所以被处罚了。”甘先生说,“这也给了我一个教训,之后会按规行驶。”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限行时段内,天河交警已在黄埔大道西等限行路段增派警力,通过固定点位和铁骑巡逻的方式进行劝导。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陈警官说:“针对辖区写字楼多、外卖配送量大的特点,交警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限行新规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也与外卖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向企业普及新规,推动企业将新规传达至每一位配送员。”

  为期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以劝导纠正为主,并不意味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限行路段可以“为所欲为”。陈警官表示,劝导期内,对强闯“限行路段”或在交警劝导岗附近按规行驶下车推行,驶出一段距离又开始在限行路段骑行等不听劝导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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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12“任性闯限”?将依法处罚! 张丹羊2023-12-20 2 2023年12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