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曾繁莹)12月6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56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40亿元(含税)。
11月22日,广州日报经济版《贵州茅台再度大手笔特别分红24亿元》报道,贵州茅台上市以来每年都进行现金分红。近4年来,伴随业绩的快速增长,其年度分红稳定在51.9%的比例。据统计,贵州茅台目前累计现金分红已突破2086亿元,占上市以来累计净利润约56%,加上此次特别分红金额,累计分红金额将达2326.56亿元。2022年11月,贵州茅台首次宣布特别分红。次日,贵州茅台股价涨5.9%。11月20日,其官宣再度实施特别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