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石忠情 通讯员胡素雯)作为生鲜食用农产品“美颜滤镜”的“生鲜灯”,将于12月1日正式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昨日,石碣市场监管分局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排查行动,对销售生鲜肉类、蔬菜等场所使用的照明光源进行检查,让肉菜“素颜”上市。
在石碣镇上一村市场,石碣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向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耐心劝导经营者拆除更换已安装的“生鲜灯”。多数经营者表示理解,并承诺将尽快更换为日常照明灯。部分摊位经营者随即将“生鲜灯”取下来,换上了白色的LED灯。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关经营者正陆续更换灯具。”石碣市场监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翟厅表示,12月1日起,对整改没有到位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12月1日后仍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