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畅)昨日是“深圳人才日”。两部重要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和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为深圳的营商环境、人才环境提供更好法治保障。会议还通过一系列人事任免事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为新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深圳人才日”是由2017年11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确定。时隔六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修订该条例并表决通过,以更好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健全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后,“护航”前海发展的又一项特区法规,进一步健全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刚闭幕的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还对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围绕如何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常委会委员接连发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创业政策不断完善,就业形势保持整体稳定,就业公共服务持续优化,全市所有街道基本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区。
本次会议还批准深圳市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二次调整方案,表决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情况报告》。会议还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报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侨务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绝大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这四个报告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