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是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一种形式,将“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纳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每年底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工作及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昨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是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一种形式,标志着试运行近两年的广州市“代表随手拍”进入了有规可依阶段。
“太好了!可以预见,‘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将因此明显提升,这将激励我们更积极主动地运用‘随手拍’全天候履职。”先后通过“代表随手拍”提交了24件事项的广州市人大代表潘映珊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代表随手拍”的积极使用者,她见证了“代表随手拍”从推出到逐渐完善的全过程,对“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的全流程办理感受颇深。
“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办理效果的提升,源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在今年7月13日召开的“代表随手拍”工作交流座谈会上,针对与会代表普遍反映的“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办理速度快,但办理效果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衍诗要求抓好抓实“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厘清办理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推动“代表随手拍”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到实处。
工作交流座谈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迅速牵头组建工作小组,并坚持边实践边建章立制,通过逐件梳理“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尤其是对办理难度大、办理情况不理想的事项,逐一跟踪督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在不断积累、固化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充分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有关数据显示,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随手拍”工作交流座谈会以来,共有228位代表通过“代表随手拍”反映了504件事项,3个多月的增量是2023年上半年的总量(1月至6月总量278件)的1.8倍,是2022年同期数量的3倍,整体评价率89%,比2023年上半年上升了超60%。“使用率的提高是‘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提升后的必然结果。”日前,市人大代表曾丽晴参加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织的《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她认为,通过参与研究制定《规定》,深刻感受到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更重视,办理效果也更好了。
“《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的提出、转交、办理、反馈、评价、督办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具体流程、相应责任部门及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列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参与审议《规定》的市人大代表陈晶说。一年多来,她已经通过“代表随手拍”提交了7件事项,其中,今年10月24日反映的关于荔湾区芳村大道东相关路段小汽车长时间停放,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问题,在很短时间内就收到了交警部门的回应及处理。
《规定》将“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纳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每年底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工作及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这将对‘代表随手拍’反映事项的有关承办部门形成一定的刚性约束,同时也有利于强化承办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一致表示。
《规定》不仅是近几年来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经验的阶段性制度成果,对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实现代表履职全天候、人大监督全方位、政府服务不打烊也具有重要探索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