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出让条件:
1.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从事化妆品包装材料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2.竞买申请人须承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竣工之日起半年内投产,投产后1年内达产。达产后年均产值不低于2.8亿元,亩产值不低于1244.44万元,年均税收不低于18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80万元。上述指标及地块的土地利用绩效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及《投入产出监管协议》进行考核、监管、处置。对连续3年不达绩效预期或3年累计数不达预期的,政府有权提前无偿收回用地。
3.地块须建成化妆品和包装研发生产基地。
4.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377.78万元/亩。
5.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时需提供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规定的本方已签署的相关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6.环保要求: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审批权限报相应生态环境单位审批,并落实相关的环保要求,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7.地块规划范围内的绿地用地795平方米,由竞得人按城管、水务等行业主管单位指导和规划要求配建,设计建设过程中竞得人可提请上述行业主管单位指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签订该地块的绿化、水务设施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地块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用地3306平方米需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
9.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指导的“新城建”项目要求实施建设,鼓励开展装配式工程建设,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阶段采用BIM技术,各阶段须完成BIM模型制作,并按要求及时在相关系统中上传BIM模型。
10.屋顶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工业仓储物流等建筑须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应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11.本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没有权属纠纷,权属已注销。目前地块上有现状10KV高压线及1处电房,基于项目建设施工需要,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暂时保留使用,拟在出让地块交地前自行拆除。
1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项目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计容)占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的比例上限由15%提高到30%(简称“双控指标”),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2.付款方式: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3.交地时间:挂牌成交后,土地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按现状移交土地。
移交土地后,对地表以下的各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人防、文物、电缆、通信设备、军事设施、供热、供水、供电、供气等隐蔽设施和地质情况造成竞得者施工困难或无法施工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开发经营风险。
4.开工时间: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
5.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竞买或联合竞买。对于拟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或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参与公开出让申请文件中明确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出资构成、股权结构等内容,且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经营范围、资质等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公告中的出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6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6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7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1月28日17时前予以确认竞得资格。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联系人:刘先生、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6373028、(020)32788365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土地交易业务咨询:李小姐、石小姐,(020)28866569、28866412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