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斌)9月20日,广州海事法院受理的首起海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涉案被查获的珊瑚70.36千克为犯罪所得,另有“三无”船舶1艘、起网机2部、海图机2部、渔网1批均系供犯罪所用的被告人财物,前述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2月,被告人黄某为采捕珊瑚,先后招揽10名船员上船出海,驾驶“三无”船舶前往台湾海峡捕猎珊瑚,在广东汕头被海警机关查获。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对案涉捕猎物进行鉴定,查获被告黄某非法捕猎的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红珊瑚科珊瑚,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角珊瑚目珊瑚、石珊瑚目珊瑚等共计70.36千克,价值24万余元。
该案于2023年8月15日立案受理,被告人到案后,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已预交罚金10万元,认罪认罚态度好,依法可以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