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樊丽琴)某机械厂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自行停止生产等,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其属于依法应当免予处罚的情形,因此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司法局了解到,该局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妥善办理涉营商环境复议案件,注重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广州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发挥积极作用。
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积极畅通复议渠道“零门槛”,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实现行政复议“零距离”。特别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吸纳,建立涉企“绿色通道”,对涉企复议案件实行“快收”“快受”,助推涉企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
2022年以来全市复议机构有机联动、协同配合,共接听来电咨询、接待来人来访两万余人次,共受理复议案件11684件,其中涉营商环境复议案件近3000件,为及时化解涉企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以来,全市共办结涉营商环境复议案件近3000件,调解结案590件,占比20%,1/5的涉企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