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赵冬芹)8月29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析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研究2023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总体来看,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和27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3.7%、106.5%和239.3%。
186家保险公司中,55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104家公司为B类,15家公司为C类,12家公司为D类。这也意味着,二季度共有27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
会议指出,2023年上半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2020年以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上半年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4.32%,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