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通告》分三个阶段逐步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实施限行政策是否影响货物运输保障?限行范围内的高速路是否还能走?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对限行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国Ⅲ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按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广州市区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3〕3号,以下简称《货车限行通告》)明确的货车限制行驶时间和范围高度衔接。
第一阶段从2023年10月15日起,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范围与现有货车限行措施规定的中心区域范围一致,限行时间(每日7-24时)有所扩大。限行范围不含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
第二阶段从2024年1月1日起,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范围与现有货车限行措施规定的市区范围一致,限行时间(每日7-24时)较现有货车限行措施(每日7-22时)延后2小时。限行范围不含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第三阶段拟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68号)中要求的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时间衔接。行经广州的过境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G0421许广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8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0425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南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76黄榄快速干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S73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行驶,但不得在广州市行政区域的其它道路行驶。因此,限行措施实施后,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依然可在上述高速路上行驶。
本次国Ⅲ柴油货车限行,不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对所有国Ⅲ柴油货车均适用,包括外市籍车辆,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查询对应车型的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