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偲)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布《深圳市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悉,深圳拟通过12项具体措施,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
吸引低空经济企业落户
《若干措施》提出,深圳将以“真金白银”吸引低空经济企业落户。对新落户的低空经济企业,经营范围为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经与市政府或落地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第二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在其完成第二年承诺时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落户资助。鼓励各区加大对落户低空经济企业的产业空间保障力度。
对低空经济企业新增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不含地价)的产业项目、重大工业投资项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本地工业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
不断扩大应用场景
应用场景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扩大低空飞行规模,有利于带动研发、制造、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壮大链上企业。根据《实施方案》目标,2024年、2025年深圳载货无人机商业飞行需突破150万架次、300万架次。深圳拟短期内给予低空经济企业适当资助,助推其完善商业模式、扩大飞行规模,培育低空飞行新增长点。
深圳将对在深开通低空物流配送新航线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与无人驾驶航空器大小、运营架次等指标挂钩,该项资助最高额为每个企业每年最高2000万元。此外,鼓励企业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eVTOL在电力巡线、港口巡检、航拍测绘、农林植保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不断丰富低空经济新业态。
针对目前深圳公共低空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主要依靠企业自建,导致运营成本高且用地协调困难,不利于商业应用规模扩大的情况,《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低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拟对公共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充换电、气象监测及公共测试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由区级财政投入部分,市级财政给予30%资助,各区年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