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邓莉)7月24日晚间,上交所就中炬高新有关信息披露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一般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据此前消息,7月24日下午,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炬高新”)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罢免何华、黄炜、曹建军和周艳梅等4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获得通过,并选举了梁大衡、林颖、刘戈锐和刘锗辉等4人为非独立董事。
就在临时董事会召开同时,7月24日下午,宝能集团官网突然挂出一则《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7/24)》,称已经于当天召开董事会,并通过了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