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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防记者律师”,不打自招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对此,部分旅行社表示没有此类规定,也有旅行社表示以个人身份参团即可。(7月23日央广网)

  另有报道称,不只是记者,像律师之类的“敏感行业”游客也在跟团游时受限。按理说,商家基于人身安全或经营项目的特殊性等原因,在经营活动中对消费群体做出一定限制无可厚非。但此类事件中的职业限制,显然并非出于善意。为何不敢、不想接待记者、律师?何以对这类群体“严防死守”?恰恰说明“心中有鬼”:怕记者、律师不好糊弄,怕有猫腻藏不住,怕问题曝光利益受损。

  凡事只要合法合规,大可不必多此一举。部分旅行社主动“闭门谢客”的举动,难免给人“心虚”之感,颇有“此地无银”的意味。这不仅涉嫌职业歧视,有悖行业道德,破坏市场秩序,还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看到此类限制性条款,其他消费者在挑选旅行社和旅游团时,难免也会心里打鼓、心生警惕。对旅游企业来说,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招牌,也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换个角度看,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互联网时代,如果旅游企业自身真存在问题,又岂是谢绝记者、律师跟团就能防得住、瞒得住的?近年,由普通游客发文爆料的旅游乱象不在少数。当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发声渠道更加多元,如果部分旅行社还在自欺欺人地防记者、防律师,这不仅不能美化形象,更是一种事先张扬的自我抹黑。

  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把消费者拒之门外都非明智之举。对旅游企业而言,与其把心思花在“挑三拣四”、“屏蔽”特定人群上,不如眼光向内、夯实内功,积极创新求变、优化产品服务。只要规范经营,自然能挺直腰板,开门迎客。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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