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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情况公示。

  申请用海情况:用海申请单位为广东海事局,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东北角附近海域,拟申请用海总面积61.9850公顷,其中堤岸加固用海(非透水构筑物)面积0.3097公顷,码头用海(透水构筑物)面积0.8057公顷,港池用海(港池、蓄水)面积1.5809公顷,上述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另疏浚用海(其他开放式)面积59.2835公顷,施工平台(透水构筑物)面积0.0052公顷,上述施工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21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53247,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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