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情况公示。
申请用海情况:用海申请单位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项目位于凫洲水道南岸、龙穴岛北部海域,拟申请用海总面积11.2774公顷,其中堤岸加固用海(非透水构筑物)面积0.5413公顷,码头用海(透水构筑物)面积0.9411公顷,停泊水域(港池、蓄水)面积1.5076公顷,上述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另施工平台(透水构筑物)面积0.4132公顷,疏浚用海(其他开放式)面积7.8742公顷,上述施工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6月5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53247,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