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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全杰 摄影报道)电动自行车乱象横生,市民意见纷纷。近日,记者跟随有关部门走访路面,观察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和使用情况,时常看见机动车道上有非机动车穿行、不悬挂号牌、超载、改装、超速等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段,路面的电动自行车横冲直撞,给道路交通安全构成较大隐患。
其中,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左右穿插、与机动车互相抢道的问题最为触目惊心。5月6日19时,在南洲路和广州大道南交界处,路面交通车多混乱,不少电动自行车都行驶到机动车道上,并且在车流中左穿右插,有的电动自行车速度还相当快,突然穿插到机动车前面,吓得机动车司机都要急刹避让。电动自行车中,驾驶者和乘客不戴头盔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的电动自行车还有货物超载和逆行的现象。
事实上,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市内多条主干道。5月7日早上9时,在荔湾区康王南路广州市文化公园西门对出路段,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也较多。电动自行车大摇大摆高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甚至还与公交车抢道。在文化公园地铁站D出口,有电动自行车在违规拉客载客,有的电动自行车为了招揽生意,更是横在机动车道中间上落客,交通秩序相当混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目前,广州市许多道路上都划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注意观察道路上的交通标识,观察是否有非机动车道的提醒标志,如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或人行道内行驶,将会面临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