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刘小溪)“车位先别拍卖,我这边想办法尽快付款!”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全额执结了一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在被申请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快速执行进入拍卖程序形成威慑,促使被申请人在两个月内清偿了全部债务。
2010年,张某向银行申请贷款13.7万元,以案涉车位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去年7月,张某连续超过3期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已构成违约。银行遂向禅城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通过速裁程序,承办法官在一个月内对该案做出裁定,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张某案涉车位,申请人对变价后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进入执行后,被申请人张某原本打算一拖再拖、拒不付款。但当得知案涉车位即将进入拍卖流程时,张某不得不认真考虑还款的问题,最终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赶在拍卖前一个工作日清偿了全部债务。
针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禅城法院推行了立案快、流转快、处置快、退款快、结案快的“五快”措施,实现审执无缝对接,确保了裁定后准予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在执行程序中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