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东莞市教育局本月将赴南京、西安、武汉等城市设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2名,其中南京场(特殊教育教师岗位)34名,武汉场74名,西安场254名。
东莞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
据悉,本次招聘对象为毕业生,是指于2022年3月~2023年8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和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在职在编教职员或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毕业专业要与岗位专业相符(其中,辅修专业、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或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或专业相近,指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相关证明。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
根据相关要求,考生在报考期间可不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各项成绩,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提高岗位学历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