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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知识产权十六条发布实施

自贸区拱门

  日前,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正式发布实施,标志着深港两地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出试点项目,让香港申请人在内地提交的符合资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可获优先审查。这意味着深港两地知识产权合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但在知识产权的转化运营、吸引香港专业服务机构入驻等方面仍存在政策空白,《十六条措施》精准“补短板”,用知识产权高质量引导激发创新活力,将为构建深港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夯实基础。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纳

  内容:聚焦深港知识产权规则衔接

  前海管理局与香港商经局联合发布的《十六条措施》包括四个方面16条举措,重点聚焦推动深港知识产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支持香港知识产权在前海转化运用,打造知识产权跨境服务体系,共建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该政策具有鲜明的深港合作特色。比如对龙头企业与香港高校及研发中心联合设立技术转移中心的,给予运营费50%的资助,每年最高100万元;香港及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前海,最高可获200万元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利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为香港企业和香港居民提供知识产权存证、监测、取证等服务,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等相关举措。

  展望:深港联合发布政策包将成常态

  最特别的是,这次深港双方采取联合发布公告的形式发布《十六条措施》,标志着深港双方在共同制定政策、实施政策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机制合作方面又取得了新的进展。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委员、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王锦侠认为,《十六条措施》不仅为深港双方科技化的产业合作打开了新局面,也为深港双方共同营造全球最佳营商环境开辟了新途径。

  据透露,将来深港双方以联合政策包的形式,共同推动深港产业合作开放创新,将成为常态化,有利于推动深港创新、投资、贸易、产业一体化持续发展,为深港共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的支撑。

  前海已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明确指出,前海要建设深圳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近年来,前海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体系等方面筑牢基础,已集聚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前海知识产权检察研究院、华南高科技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等机构,构建起覆盖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仲裁、公证、法律服务的全链条保护体系。2022年前海企业新增专利授权21742件、PCT申请762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1864件。

  随着《前海方案》赋予前海“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大任务,科技创新已成为前海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关键引擎。目前,前海已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76家,集聚企业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达126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4家,省、市“专精特新”企业315家,“独角兽”企业12家。一批港资科技企业扎根前海、迅速成长,为深港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提供了现实需求和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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