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曾俊)2月22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表示,原定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举行。自3月22日10:00起,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参加延考人员范围为广东省已报考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无须重新报考,按原报考选择的2023年1月自学考试考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即:1月7日对应4月1日平移;1月8日对应4月2日平移。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当次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