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A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国人大代表陈旭斌:

建立老年护理院
完善老年医养系统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规模扩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话题,全国人大代表陈旭斌将目光聚焦于此。他建议,通过建立老年护理院来完善老年医养系统,集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为一体,主要针对身患疾病缺人照顾的老年人而设。

  国家卫健委对该建议高度关注,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后,对建议内容逐条答复。

  答复称,国家高度重视护理院建设,在广东等15省份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等,增加护理院(中心、站)的数量。接下来,国家卫健委将进一步对接老年人多样化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推动加大护理院(中心、站)建设力度,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老年护理院兼顾医院和养老院的优点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东省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2.35%,按国际标准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社会对养老事业造成相当大的压力,特别是病患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压力更大。”陈旭斌表示,当前病患老年人照顾形式主要包括居家看护和医院看护。

  居家看护中,老年病患常需要长期看护,子女因工作等原因难以坚持长期看护。有部分家庭选择聘请看护人员进行长期看护,但目前老年护理专业人员匮乏、从事护理人员年龄偏大、护理能力参差不齐,护理合约意识薄弱。因缺乏专业监管,护理期间出现护理人与被护理者无法沟通、老人突发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不清等情况比较突出,导致护理中断、甚至虐待老人等各种护理纠纷事件时有发生。

  在医院看护中,为保证得到长期、专业的看护,许多老年患者亲属选择让患者滞留医院。据调研,各大小医院都有不同程度数量的、达到出院标准却因在家养护困难而选择滞留医院的老年患者,这些老年患者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有限的医疗资源。

  陈旭斌表示,老有所医、老有所养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一个城市文明建设的体现。“建议通过建立老年护理院来完善老年医养系统。”他表示,老年护理院为医疗机构兼具公共服务属性,集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为一体,主要针对身患疾病缺人照顾的老年人而设。

  他表示,老年护理院综合了医院和养老院的优点,弥补二者缺陷,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养生保健、康复治疗、生活照顾、健身娱乐等养老服务,还可随时提供医疗救助和临终关怀,让家属放心,让老人安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国家卫健委:在15省份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

  国家卫健委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后答复称,护理院是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现实中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

  大力发展护理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重要措施,对于合理分流大医院需要长期医疗护理的患者,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护理院建设,《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

  2021年,开始在15个省份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地区根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实际需求,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等,增加护理院(站)和护理中心的数量。

  广东是15个试点省份之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局制定《广东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正在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我委赞同您提出的建设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护理院的建议。”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将进一步对接老年人多样化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推动加大护理院(中心、站)建设力度,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提高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能力;加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制度和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答复重点:

  1.“十四五”期末,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

  陈旭斌建议,根据各省实际,整合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在省范围内按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分析老年人口疾病负担,选择重点区域试点建设老年护理院。

  国家卫健委回复称,《“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要求,到“十四五”期末,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

  2.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护理服务业

  建议由卫生健康委和民政厅牵头,配套落实好老年护理院的项目审批、土地使用、员工培训、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经营方式发展。

  国家卫健委答复称,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准入审批服务等6方面提出22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3.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水平

  建议提到,政府部门应对护理人员进行常态化培训、加强监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老年护理院的建设运行质量提升。

  国家卫健委答复称,印发《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加强对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培训,提升老年护理专业技术水平。此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培训医疗护理员,提高其从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标题导航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
   第A3版:要闻
   第A4版:要闻
   第A5版:聚焦广州高质量发展
   第A6版:对话广州女企业家
   第A7版:要闻
   第A8版:要闻
   第A9版:产业·医药
   第A10版:经济
   第A11版:理论周刊
   第A12版:理论周刊
   第A13版:都市新闻
   第A14版:文创·闲情
   第A15版:生活周刊·美食
   第A16版:生活周刊·旅游
   第DGA13版:东莞新闻
   第FSA13版:佛山新闻
   第SDA13版:顺德金版
建立老年护理院完善老年医养系统
打“农产品”幌子开“方子”
广东印发臭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狮子洋通道建成后将成为世界上跨径最大双层悬索桥
广州首个国企招聘残疾人专场 通过磨合实现“双向奔赴”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